关于开展2016 年海南 第2 次 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的通知 |
依据《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(修订)》(中估协发〔2014〕2号)和《土地估价师专业实践与专业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中估协发〔2014〕3号)的规定,海南考核点将开展2016年第2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工作,具体如下: |
一、报名条件 1. 实践期累计两年(含两年)以上的专业实践人员; 2. 专业实践期内按照《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》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。 二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23时。 三、专业考核方式专业考核以面谈考评(简称面谈)为主,正式面谈之前由考官对申请人考核申请材料进行初评,其中优秀者经考官推荐、实践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可免面谈。 推荐人相关资格要求参见中估协发〔2014〕2号文件。 五、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,需在网上进行报名,以资格证书号及密码登陆“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系统)(http://www.creva.org.cn/sjkh/login. aspx)填写、上传以下材料: 1.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(需签字、盖章,并上传扫描件); 2.一篇实践总结; 3.至少一篇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报告(分析的案例需为本人亲自参与的土地估价项目,且该项目在实践记录表中); 4.两年实践期内参与专业实践的实践记录表。 六、注意事项1.实践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:自我介绍、实践单位简介;实践过程,包括实践经历的时间、参与的主要工作及承担的主要任务;实践中获得的体会;其他内容。字数不限,主要考察实践人员是否进行了专业实践并达到执业要求; 2.案例分析报告以实践人员参与的估价项目为例,包括以下内容:项目情况简介、项目涉及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描述、技术特点分析、其他分析内容等,字数不限,主要考察实践人员土地估价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等情况; 3.实践人员需及时登录系统,了解本人专业考核进展情况(如提交的材料合规性检查情况、考评结果等信息); 4.对违规情况的具体处罚事项参见中估协发〔2014〕2号文件规定。 七、联系方式联 系 人:陈石 联系电话:0898-65236136 |
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16年11月7日 |
关于开展 年考核点 第 次 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面谈考评的通知 |
依据《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(修订)》(中估协发〔2014〕2号)和《土地估价师专业实践与专业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中估协发〔2014〕3号)的规定,考核点将开展 年第 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面谈考评工作,具体如下: |
一、面谈考评对象 报名参加 年考核点第 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已通过资格初审且需面谈考评的土地估价师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。。 二、面谈内容以提交的专业考核申请材料为基础,从基础知识、专业技能、执业操守、专业经历等方面进行面谈考评。 三、面谈考评时间及地点1.时间: 2.地点: 四、面谈考评需携带材料凡参加面谈考评的考生需携带《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》、《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》及身份证原件。 五、联系方式联 系 人: 联系电话: |
中国土地估价师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|
年考核点第 次土地估价师专业考核面谈考评人员名单 |
资格证书号姓名资格证书号姓名资格证书号姓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