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等工作的通知》
各土地评估机构:
为认真贯彻执行《资产评估法》,根据《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16]181号)和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国土资规[2017]6号)有关要求。2017年9月27日,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等工作的通知》(琼国土资用字[2017]90号),开展我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。请各土地评估机构严格按照其要求,在国土资源部“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”中进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。省协会2017年6月28日下发的《海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<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>延期通知》于2017年9月27日自动废止。
海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
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
附件1:省协会转发通知扫描件
附件2:省国土资源厅机构备案通知扫描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