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估协发〔2018〕19号
各土地估价机构:
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,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(以下简称中估协)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土地估价机构申报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中估协单位会员;
(二)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;
(三)近三年(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)取得过A级或B级资信等级;
(四)2017年完成10个及以上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;
(五)具备7名及以上经备案的执业土地估价师(截至2018年6月30日);
(六)近三年无不良记录(机构及其人员)。
二、申报方式
土地估价机构须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),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申请表原件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(加盖机构公章)邮寄至中估协(以邮戳时间为准),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(Excel文件)发送至dsm@creva.sina.net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建立后,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平台及中估协网站予以公布。
(二)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要求,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(土地估价方向)将实行动态管理,每年定期进行更新。
联 系 人:贾晟东 董双眉
联系电话:010—66562199/66560841
电子邮箱:dsm@creva.sina.net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
邮 编:100081
主题词:土地估价 司法评估机构 通知
抄送:各省(区、市)行业协会
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秘书处 2018年6月26日印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