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一、组织管理
二、考试科目
三、报名条件
四、告知承诺制
五、报名流程
(二)报名流程:网上报名、资格审核、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(详见附件4)。
考试收费标准依据《海南省物价局、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琼价费管〔2016〕122号)有关规定执行,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,主观题每人每科68元。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,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办理(详见附件5),逾期不再受理申请。
继续使用《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(2021)》(以下简称考试大纲),考生可通过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”网站(网址:www.cirea.org.cn)、“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”网站(网址:www.creva.org.cn)下载。
(一)成绩查询。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,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。考生可通过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”网站(网址:www.cirea.org.cn)、“中国房地产估价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CIREA-WX)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。
(三)考后复核。成绩公布后,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。资格复核人员,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,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,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。
(一)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,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,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。
(三)考试结束后,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。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将严格按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)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
(一)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(报名资格):66219086;
受理时间:08:00-12:00、14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
附件:1.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
3.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
4.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
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1
(考试日期:11月12、13日)
考试时间 | 考试科目 | |
12日 | 09:00-11:30 |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|
14:00-16:30 |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(自备计算器) | |
13日 | 09:00-11:30 |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(自备计算器) |
14:00-16:30 |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(自备计算器) |
附件2
且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,(一)(二)(三)二、部分科目免考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:
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免试《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》科目,只参加《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》《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》《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》3个科目的考试;
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免试《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》科目,只参加《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》《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》《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》3个科目的考试。
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,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,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。
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,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,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,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。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《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》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,均对应至《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》。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,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,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,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。
考试科目新制度法规政策 | |
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| 房地产与方法 |
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|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|
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|
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人员及港、澳、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,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,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。
附件3
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
(一)办事事项名称
(二)报考人员信息
二、告知内容
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。
(三)证明的内容
(四)承诺方式
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,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。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,以及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、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。
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,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、现场核查、协助核查等方式,在考前、考中、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。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,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。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。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,视为放弃考试资格。
报考人员承诺后,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,考试报名无效,已缴费用不予退还;取得成绩的,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;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,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。
(七)相关义务
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,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。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(纸),防止他人抄袭,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。
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,考试组织机构、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、事中、事后核查情况,通过对外服务场所、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、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,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,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,同意遵守相关事项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。在此,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: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,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、客观,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,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。
附件4
(一)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(http://gjsksbm.cirea.org.cn:9001)进行网上注册报名。
(三)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,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、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,以免错过报名。
二、资格核查
(二)现场人工核查。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核查:
(2)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(含大专)学历的报考人员;
(4)其他身份证件类型、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;
(四)现场核查提供材料:1.外省户籍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:①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;②学历、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;③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;④在我省工作证明。
3.境外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:①考生报名登记表;②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和翻译件(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);③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④入境工作许可相关证明文件。
三、网上缴费
四、打印准考证
五、证书查询
附件5
zcksc_jyj@hainan.gov.cn;第二步:微信添加“电子票夹”小程序并实名认证,在“票夹”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。